中国最早的脑控武器受害者

           简历             附件1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我何汝华1938年生广州市人在市第19中学上学六年1960年高中毕业保送入西安军事电信工程学院雷达工程系,1962年全系迁重庆成立解放军通信兵工程学院,1965年毕业下放广空雷达19团(现团部在广东汕头95022部队),1969年复员到广州钢管厂至1995年退休。现住解放南路濠畔街8号801。

几件要事:

(1)约在1952年—1954年间某天下午2点左右,在河南区滨江西路尾现广州酒家前面的珠江河上,我救了两名溺水者(年纪与我差不多),当时(在深水区)一只手掌伸出水面(以为一人)顺着水流很快向东漂去,快要从我(站在浅水区)前面经过,刚好附近有一条窄木板,我捡起后将木条递去将此人拉到了浅水区,但立刻又见又一只手掌伸出水面,且停着(水是仍东流并绕那只手旋起水转),我又立即递去木板条将他拉到浅水区。

(2)1959年我在一篇日记最后写了两句评议党政官员常宴席(从信息得知)之不妥,觉得与国民党一样不够关心民众生活(当时已不能吃饱饭)。日记在1963年被军院发现,1964年被要求作了检查(以政代法产物)。后就秘对我打上读脑烙印(公开暴露我思想意念—对我灵魂绑架、利用、蹂躏),使我成了众矢之的,让世人无休止地拷问審判我灵魂,引发我遭受半个多世纪甚不人道的违法伤害! 

(3)1965年在雷达七连连队时,我为“n-20”(苏空战导航雷达)提供了—款平面坐标图,

使当时的“测比高”(比较两飞机高度差)的准确率从60% 多提高到接近100/100,使其成为真实

有价值的雷达!!! 

(4)1969年为要求复员进行了五天消极的禁食行为【原因是“公开暴露我思想意念”这泯灭人性的科技烙印(将我绑架于脑控囚牢笼中)的毁灭性迫害,对我造成极不人道的环境,时刻公开暴露我生命隐私,成众矢之的,剥夺了我做人的资格和权利,已没将我当人对待,我丧失了自由、人格尊严和信任,已是不适应留队!军方应坦诚担当;参军头尾10年,五年军官学院毕业且下放四年仍不授军函;我是志愿兵,有权要求复员!】,是因受迫害而无奈作出的一种要求方式!

(5)1972年某天上班(我是电工),开机约一小时,全厂三相700千瓦低压电源变成两相(脱了一相)运行,使三个车间低压设备也全部两相故障运行(每车间一个电房),是我较快地发现排除,避免较大损失。

(6)因公伤残:

1、1980年因运石灰跌入石灰池烧伤脚,医了一个多月。

2、脊骨因过劳致伤残,现已不能太用力,稍不注意就会伤痛,以致数日起不了床。从照片见到,腰椎退行性病变,腰3/4椎间盘病损 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本人:何汝华    20210413。[/cp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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